红色11_第二幕秋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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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幕秋分 (第11/16页)

是检举别人,检举自己搞不好要坐牢,检举别人也搞不好要坐牢。

    老黄:有这种怪事?

    龙头:怎么没有?有人为了奖金诬告别人是匪谍,有时候也踢到铁板,结果奖金没领到,反倒因为反坐,自己给关进去了。有一个人,我忘了他名字,他忽然异想天开,告起蒋经国来了,他告蒋经国是匪谍,因为蒋经国明明留学苏联时,参加了共产党,回国后,又明明没有办自首手续,所以按照大法官第六十八号解释,做共产党状态还在继续中,是典型的匪谍。结果可想而知,他老兄给抓进来了,匪谍蒋经国逍遥法外,后来他在牢里感叹说:“我没告蒋经国呀,我告了我自己。”

    余三共:这件事说明了:知匪不报固然罪该万死,知匪报了也会大祸临头。

    龙头:你说对了,其实知匪报了也会大祸临头的例子,种类是很多的。大体说来,也算同类。就是检举匪谍以外,检举反动传单、反动标语,对这些传单与标语,国民党鼓励检举,声称检举者有赏,不检举者有罚。于是,小民领命,在地上捡到了传单,或在公厕里看到了粉笔字,就直奔官府去报告。不料国特们收到这些,破案为难,可是不破又不成,于是干脆就地取材,把检举人横加罪名,说发传单者即阁下、在毛房门后写“打倒蒋××”者亦阁下,阁下以检举人始,以谎报人终。他领奖金你坐牢,一幕反共抗俄大戏,最后以鼻表眼肿收场。我举一些实例,给你们见识见识。一个铁路工人,叫卢水旺,是国民党,忠党爱国极了,但他的党国却不鸟他。一次他坐火车从高雄北上,快到台北的时候,他到厕所小便,门一打开,砰就关上了,大喊:“车上有匪谍!任何人不准再上厕所,路警在那?快找路警来!”路警赶到时,看到厕所墙上有人用粉笔歪歪扭扭的写了几个字——“打倒国民党”这时火车已开到台北站,乘客们纷纷下车,路警本想拦下他们一一侦讯,但车上人太多,拦也拦不住,只好算了。有几名便衣闻讯赶来,亮出派司,询问路警出了什么情况,路警低声附耳,据实以告。特务们也建议拦住旅客逐一核对笔迹,但列车长认为行不通。因为台北车站每天进出的班次甚多,车站里南来的北往的,接客的送客的成千上万,除非将站内的人拦住不准出去,站外的人拦住不准进来,另外还得不让要进站的列车开进,不许待开出的列车开出,否则无法一一核对笔迹。而要如此做,牵涉甚广,除了台北站整个瘫痪外,更会引起全省交通大混乱,滋事体大,谁也负不了责任。何况这段时间,已有不少旅客出了车站,说不定写字的匪谍早已溜了。特务们想了一下,也就不再坚持,于是把卢水旺带到铁路警察局仔细盘问。卢水旺不厌其烦口沬横飞的描述发现反动标语的经过,以及当时马上报案以争取时效的反应。但特务们反追问他的生活背景、工作现况暨交游情形等等。从中午折腾到深夜,问得他身心俱疲,声称自己是报案人,能交代的全交代清楚了,要回家休息了。但是特务们说:“卢先生,在案子没有侦破之前,你不能离开。”卢水旺抗议说:“你们搞清楚了没有?我是报案人,不是嫌疑犯,你们凭什么扣押我?”特务们说:“卢先生,我们不是扣押你,只想了解事实真相。在事实真相没澄清前,你就委屈委屈吧。”结果这一委屈,就是半个月,最后破了案,硬说写标语的不是别人,就是你卢水旺。在解送军法处前,卢水旺整天痛哭流涕。看守骂他说:“哭有个屁用!你是自作自受,自找苦恼。就算字不是你写的,火车上那么多人,别人不报案,你报个什么案?你呀,这叫多事有事,好心变成驴肝肺。”最后,他被判了五年,忠党爱国,爱到牢里去了。

    余三共:看这样,只有不认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可以豁免了?

    龙头:也未必。有个农夫,叫钟金木,六十出头,不认识字。一天在田里看到一叠红色的纸张,他捡回去,跟两个孩子一起把红纸摺成飞机,在马路上互相飞着,看谁摺得快、摺得多。摺呀摺的,一架飞机飞到警察头上了,警察看到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简体字,马上奔回警察局,不一会儿,大群治安人员包围了这所农宅,大事搜索,并抓走了钟金木。判决书下来的时候,最后一段说:“姑念被告钟金木没受过教育,又不识字,不知传单内容,故予最轻惩处。”所谓最轻惩处,是判了七年,理由是“为匪宣传”农夫钟金木一辈子不知道匪字怎么认怎么写,结果飞来横匪,还是匪到牢里去了。

    余三共:这种传单应该都是我们共产党空投过来的。

    龙头:哈哈,空投过来害中国农民的。

    老黄:看来还是手写的省事,如真的抓到手写的人,也不冤枉好人。

    龙头:不冤枉吗?我再来一段给你们听。当年发生了有名的“孙案”就是整肃孙立人将军的案子,由于孙将军做过新一军军长、税警团团长、第四军官训练班主任,国防部特别成立一个“一○四”专案“一”是新一军“○”是税警团“四”是第四军官训练班,凡上述三个单位出身又无其他可靠背景的军官,概不得担任主官。有个少校叫陈洪玲的,具有“一”“四”双重背景,马上由连长调为兵器教官。当军人干不上主官,自无前途可言。不过陈洪玲素性恬淡,兼之教官工作轻松,他也心甘情愿的熬着,希望能熬到退役。有一天,士官学校厕所的门板上,发现了两行粉笔字,写的是“蒋介石带我们来台湾,那年那月才带我们回大陆”于是上面下来严格命令,非要破案子不可,好歹也得抓个替死鬼来顶罪。于是有人建议从人事背景不良者着手,把全校官兵的资料一再过滤,结果认定陈少校嫌疑最大。理由是他是“一○四”系统的人。于是将他抓起来,日夜拷问。陈少校晓都不晓得这件事,教他如何招认呢?但上面既然认定是他,不招认也不行,最后以“为匪宣传”的罪名判他十五年。调查时,侦讯人员骗他说:“你不认,案子就结不了,那你就得无限期的关押,接受调查。这样,彼此都没好处,你不如承认字是你写的,写几个字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罪名,最多记一过了事,你不是想早点退役吗?记了过,对你申请退役大有帮助。”陈少校为了想退役,便糊里糊涂的招了。那知一判下来,竟是十五年!他不服上诉,改判下来,竟是无期徒刑,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一姓钟的士官,在闲谈中告诉同事:“陈少校太冤枉了,字根本不是他写的。”别人问:“不是他写的又是谁写的呢?”姓钟的支吾以对。但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小报告打上去了,姓钟的被保防官约谈。几经折腾,他坦承“字是自己写的,与陈少校无关”当姓钟的被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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