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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3/3页)
实在,她真是昏头了。想也知道,有钱又英俊有魅力的男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破地方?要找有钱的、英俊的、有条件的男人,这种破公寓绝对无望。会蹲在这种破公寓的,全都是些不合时宜的火星人。 绝对没诋毁。这栋破公寓住的,都是一些怪胎--当然除了她之外。她大概是这栋破公寓里头,唯一一个正常的地球人,其他的全是火星来的。 比如二楼的,第N度的下岗人员,葯罐子一具,几乎整天足不出户--至少她没看见她出去过;楼上那棵妖桃,成天在开花,一天到晚神出鬼没;至于五楼的那个霉女,第N度被抛弃,简直是一枚白垩纪时代的活化石。 一开始真是不习惯。过去那么多年,她住在离地十多层的地方。住在高处久了,会对距离产生一种错觉,往远望去,伏在眼目下低低矮矮的房子,看起来似乎很近,实则遥遥在远方。而今这视觉效应完全相反,从破公寓的三楼望出去,看起来遥遥在远方的,下了楼走不到几十步路就摊在那里任人钻。 爱情,大概也归于这种错觉效应;她与林见深,同样的也或许类属这种视觉的错差效应。 这世界因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爱情就发生了。而爱情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于充满挫折感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地久天长。 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道,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脱这窠臼。 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爱情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 失去藩主的狼人。 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宠回来,在饭店热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蛋,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热,稀饭不冷不热,她却吃了一身汗,额头、颈子、胸膛汗水冒的-- 几年走走晃晃下来,她的眼睛也出了一眶汗。 她跟他,算是某种青梅竹马,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棒棒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尿床的阶段。 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rou体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 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美若夕阳”--多凄美!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春美丽而长生不老。 所以更让他发笑。 一晃眼,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 然后,她第一次这么谨慎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 其实失恋跟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点、穿得暖一点、睡得饱一点、开水暍得多一点,然后出出汗,把滤过性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 可爱情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管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肿块。 所以,虽然所谓恋爱,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欲望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体内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欲动起来。 好似某种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头顶礼膜拜。 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棍所骗,走火入魔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不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根,反而深信不疑。 就像对爱情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情爱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 都是毒。 他离开时,她才十六岁,十多年后他回来时,她都已经二十八了。 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到头来守到薛平贵带一个代战公主回来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贵回来,她根本已认不出他,认不出自己苦苦守了十八年的夫君,还当他是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十八年,根本为守而守,守一个虚无缥缈。而她在那边守活寡,他在那边第二春;千守万守、死守活守,到头来,见面却已对面不相识。 被了。 不再在寒流大冷天,穿一件短T恤,上头印着一个大大的英文字在他跟前傻气的晃来晃去,只为要他注意到她的存在。 都两千多少年了?她二十八,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情人--亘白一点,是连情人都没有。留了一个国中女生头,发线旁分,启以为看起来年轻,抓住青春的尾巴,旁人看了--天晓得是怎么样!她也不想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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