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茧自缚_第十三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三章 (第1/4页)

    第十三章

    13-向左走向右走

    据说人们习惯性地一脚深,一脚浅,所以若是在旷野中没有目标地行走时,总是会兜回原点。如果这样,同一个起点出发,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也有重新碰头的可能。

    可这命题的前提是:A、在旷野中,B、没有目标。

    我是终于要“进展”的分割线

    郑谐与新女友的交往开始得顺理成章。

    他回来后,便日夜被他的蔷薇表姐电话sao扰。萧薇有一份自由职业,老公又大半时间不在身边,作息全无规律。这几日她睡前与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给亲爱的表弟去慰问电话,不管当时郑谐是在开会还是在睡觉,旁敲侧击,欲言又止,罗罗嗦嗦,婆婆mama,逼得郑谐不得不求饶:“姐,请你给我一个痛快吧。”

    半小时后郑谐收到一个大容量的邮件。

    他打开瞥了一眼,第一页是一排长长的目录,有几十个人名,鼠标放上浮出几十字的简介和两寸照片,再点击便有数千上万字的资料,附了无数照片。

    这是一份如“人物年鉴”一般的他所在城市的“淑女名录”郑谐随便挑了一个研究了一下,简介很短,如“XXX,某女,26岁,个性活泼开朗,爱好体育”

    详细资料可就复杂多了,从幼儿园开始算起的详细简历,个人的兴趣特长爱好诸如爱吃什么菜最爱哪部电影喜欢什么颜色欣赏哪位明星,甚至还有几位他熟悉的长辈对此女的评语。A阿姨说:“这是个好姑娘,心地善良,尊敬老人。”B大妈说:“不娇气,个性豪爽,像男孩子。”最后还有蔷薇表姐自己的建议:这种女孩子不用哄,很省心,做夫妻的同时还可以做朋友。

    郑谐边喝着水边浏览着这封邮件,当他看到这一段,终于把水呛到嗓子里去了。

    为了自己安全着想,他顺手把邮件转给韦之弦,加了一句批注:“抽空挑几个给我安排一下。”

    郑谐决不相信萧薇的眼光。从今年年初开始,他表姐对他的交友要求早就降低到“只要是女的就成”而且他也担心表姐的这堆花名册里有他曾经交往过的对象。

    他在这方面的记性一向不怎么样,还是让韦之弦把关为好。

    韦秘书做事稳妥又高效,下午她抱着一摞文件让郑谐签字的同时,也交给郑谐很薄的一份材料:“您转给我的邮件,我筛选了一下,挑出五位女士。我把资料精简了一下。”

    郑谐看到第一页就笑了:“苏荏苒?你没搞错吧。”

    “荏苒个性很好。您这回难道不只是为了应付一下萧女士?”

    “谁说的,我这回是要认真地找个女朋友,一劳永逸。她再烦也烦不过萧薇,再难甩也不可能比萧薇更难甩,不是吗?”

    韦之弦小心地陪着笑,不敢作声。荏苒是她好友,她存了私心。

    郑谐边继续翻着边解释,免得韦秘书以为他不待见她的朋友:“我与苏小姐吃过两次饭,她个性是不错。不过她与和和是很好的朋友,我这样去勾搭她,你不觉得很像luanlun?”

    luanlun?韦之弦看到几只乌鸦拍着翅膀从头顶飞过,脑子转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这跟luanlun有什么关系。但她不敢插话。

    郑谐的效率也高得很,一边说着话,一边只用了一分钟就翻完了十几页纸,大多时候一目十行,后来他的目光在一张纸中间的几行字上停留了两秒钟,然后把那份抽出来推给韦之弦:“这一位。”

    “这位小姐您以前也见过。”韦之弦看了一眼,细声说“您送还丝巾的那一位。”

    “哦,怪不得我觉得有一点面熟。”

    “那…”

    “就她吧,帮我联系一下,约个时间。”

    郑谐与杨蔚琪就这样开始了一帆风顺的交往。

    杨蔚琪有好家世,好学历,好容貌,好身材,还有好头脑和好心肠,看起来无可挑剔。她性子很随和,不娇气,有见解,不会言之无物。说话时既不会一味地附合他,也不会像她的职业一般口若悬河,固执己见,大多时候都随着郑谐的沉默一起安静。

    而且她不化浓妆,不染头发,没有花花绿绿的指甲,不喷很浓的香水,连私下约会时,衣服的颜色都很素淡,只除了她常开的那辆鲜红色的车子。

    杨蔚琪说,每日开着它上班如同要去战斗,鲜亮的颜色能够提升斗志。她上班时也总穿明艳的正装。初见的那一日,她正是下了班还没换衣服。

    总之,这是个不会让人觉得不耐烦的女子。

    最初郑谐请她吃饭。萍水相逢的人再度碰面,他们处得不错。

    后来她回请他,付款的当然还是郑谐。于是餐后她请郑谐吃冰淇淋。

    第三次正式约会与第二次隔了好多天。

    那时郑谐心中有犹豫,觉得某处似有不妥,但又找不出缘由。或许杨蔚琪的确和他以前交往的那些女子不太一样,她身上有一点点令他觉得熟悉和安心的气质,以至于他很慎重对待与她的交往。

    而且她并不像以往的女子,见过两面之后便几小时一个电话或短信一路追杀,主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