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九章 (第1/2页)
第九章 “很好。”宫元初端起酒杯啜饮一口,没有太大的反应。“上一批两百斤的茶叶呢?总共卖了多少银子?” 另一个瘦黑的男子急忙回话。“少爷,卖了大约有一千两银子,已经听少爷的吩咐,全都用在买西京的宅院上了。” “西京的宅院现在盖得如何了?投进去的银子够吗?” 爆元初侧首看着赖瑞和曹裕,淡淡问道。 “回少爷的话,西京宅院的地价和建屋的料钱工钱总共用了将近五千两银子,少爷不是希望再修个大花园,还要把泉水引进园子里,做一座流杯亭吗?这些估计还得再多花个一千两银子才够。”赖瑞算得清清楚楚。 “这批丝绸卖掉,可以赚进一千两吧?”宫元初转头望向矮胖的中年男子。 “少爷,恐怕不止喔!这批选的都是上等丝绸,多卖个一千两银子大概都没有问题。”那人得意地笑答。 “好极了。”宫元初露出轻松的笑容。“你们差事办得很好,卖得的银子你们可以抽一成的赏银,这是当初白纸黑字打下的契约,不会少你们一分钱。” 两名男子互望了一眼,欲言又止。 “怎么样?嫌少吗?” 爆元初按下筷子,淡漠地盯着他们。 这两个男子是牙行的人,专门代人买卖货物、运送货物、设仓库保管货物,并替朝廷徵收商税,从中赚取佣金。 最初与宫元初接触时,这两人就看出这个年轻的富家公子哥儿与众不同,从宫元初身上看到的不是骄奢yin逸之气,而是才智出众、独具慧眼,两人心中都对宫元初另眼相看。 “不,不是嫌少。”两名男子小心地陪笑。“宫少爷在西京建盖宅院,看得出来少爷是有意脱离宫府,自己成家立业。宫少爷深谙经商之道,善于贱进贵出,有朝一日必能成就万金家业,我们两人别无所求,只是希望将来可以跟着少爷,得到少爷的庇护就行了。” “你们倒是聪明。”宫元初的笑容意味深长。 “不,我们怎么能跟少爷比呢,少爷才是真聪明!”两名男子连忙摇手。 “好,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在我的手下做事,听我的差遣。你们可以走了。” 爆元初放下酒杯,抬手一挥。 “是是,多谢宫少爷。” 两名男子起身,先后离开。 “少爷,这两个人可靠吗?” 见他们两人走下楼,赖瑞不放心地问。 “现在怎么知道可不可靠,总要日久才能见人心。” 爆元初并不担心这个问题,只要赏赐给得够丰厚,不怕他们不忠心,就像赖瑞和曹裕也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才真正被他收为心腹的。 “这两个牙人跟着少爷赚了不少钱,少爷现在是他们的财神爷呢,谅他们也不敢作怪。”曹裕继续帮宫元初倒酒。 “西京的宅院你们两个有认真监工吧?”宫元初瞥他们一眼。 “有,昨儿还去盯着,主殿已经完工,其他各殿也都盖得差不多了。”赖瑞认真地点头。 曹裕接着补充说道:“主殿已经上完最后一道漆,其余各殿听木匠说最多再半个月就能完成了,只是园子还没动工,少爷有时间可以跟小的去看一看。” “嗯。”宫元初懒懒支颐,陷入沉思,良久,低声问道:“我大哥成婚前不是听说欠了几百两的赌债,已经还掉了吗?” “还没。”赖瑞啧啧摇头。“听说隆大爷不服输,把新大奶奶的陪嫁首饰都偷去赌了,结果不但把首饰全部输光,还欠下了更多钱,两个人为了这件事整天吵得不可开交。” “其他兄长就没人帮他还钱吗?”宫元初皱了皱眉。 “没有。”赖瑞摇摇头。“依小的看,各房爷们都自顾不暇了,恐怕谁都没有余力帮大爷。” 曹裕想到了什么,忍不住笑起来。 “少爷到兰王府住了一些时日,应该还不知道庆二爷赔了一大笔钱吧?” “为什么赔一大笔钱?”宫元初微愕。 曹裕接着说道:“因为庆二爷两个月前突然异想天开,从南方买来一船仓的苏扇,想趁盛夏季节卖苏扇赚上一笔,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上个月一连下了半个月的大雨,结果那些堆在货栈里的苏扇全都发霉了,庆二爷赔得血本无归,别说帮隆大爷的忙了,二爷自己都欠了一**债呢!” 爆元初蹙眉苦笑。 “我四哥的钱大概会给侍妾挖空吧?”明四爷好女色是人尽皆知的事。 “没错,明四爷的七、八个侍妾一个个都像吸血的鬼,把四爷的钱吸得干干净净。”赖瑞撇嘴摇头。 “至于三爷和五爷嘛,都是酒rou朋友太多,成天狂欢作乐,把钱花得像流水,哗啦哗啦的一去不回头。”曹裕比手画脚地说道。 “唯一比较正常的好像是六爷吧。”赖瑞笑叹。 “六哥虽然守得住钱,但他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不折不扣的守财奴,对兄长们恐怕也是见死不救。”宫元初无力地叹息,一想到与这些兄长流着一半相同的血液就觉得反胃。“真不敢相信我跟这些人会是同一个爹生的。”宫府的家业迟早有一天会被这些兄长们给败光。 “所谓龙生九子,个个不同。少爷,您可要出手救大爷?”赖瑞有些不安地看着他。 “当然不,我救了大哥,能不救二哥吗?到时候三哥、四哥、五哥都来找我借钱,我怎么应付得来?”宫元初瞅着酒杯上翠透的釉色冷笑。“而且如果有家产可分,他们也不见得会分给我,何必讨好这样的兄长。” “我担心少爷在西京建盖宅院的事早晚有一天会被发现,被发现了以后也难保他们不会打少爷的主意。”曹裕忧心忡忡。 爆元初轻笑道:“所以我才要把钱全都拿去盖房子,不把现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