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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故地重游一 (第2/2页)
这个时间,看样子真是走火入魔了… 双休日,公司里除了门卫大爷,谁都没有在上班。 怎么办呢? 陆凌峰又开始急了。 该去哪里找她? 他记得她租住的那个小屋,但是,那只是一个暂住地而已,而她的资料上写的是自己的小渔村的地址… 秦雨涵应该在什么地方呢? 陆凌峰真的猜不到秦雨涵在什么地方。 想着是不是可以打个电话给她,事先让她告知一下自己的行踪,又觉得不妥。毕竟他们现在还不是很熟呢!虽然陆凌峰是愿意冒着个险的,但是万一秦雨涵一看到他的电话就不接了呢? 所以,陆凌峰又不敢贸然打她的电话了。 因为他突然想到秦雨涵的那种缺一根筋的表情:“少总裁,这是你的钱,我把他还给你了,你仔细数数…” 如果她接到陆凌峰的电话,而且也顺手接了,但是到时候她一定以为自己是陆凌峰在追着她要钱去了呢! 看过她多次的处事方法,还有凭着对她的固执与傻气的小性子的理解,陆凌峰是真的相信秦雨涵会这么做的。 所以说,打电话问她这个想法也是行不通的! 这么说,我还是什么都不能做了呢! 陆凌峰真有点气馁了。 想不到自己这个统领几千手下的少总裁,却奈何不了一个区区小员工。 真的是好失败啊! … 早知道现在这样进退两难的话,就该在前几天找她的。陆凌峰有些后悔了!为什么自己没在认出她的那天就对她告知自己的身份呢?还跑得那么快? 那天,秦雨涵不是追着自己一定要还钱吗?他是被逼急了才抽身而退的! 他还不是因为在担心她追着他还钱,看她那个认真的较真样儿,谁会淡定下来啊! 唉,唉,他可真是手足无措了。 对了,秦雨涵的人事资料档案里不是写着那个地址吗? 小渔村的地址。 正好哦,反正我也有很久没有去那个小渔村了,这个双休日天气还不错呢,我就去那里缅怀一下自己美好的童年时光也不错啊! 那个小渔村,可是他全部的童年生活的缩影啊!那里,留下了让他一生都难以忘记的美丽画面,那里,也是他刻骨铭心的童年时光的记载本。 陆凌峰为自己突然出现的想法而感到开心。 说到就做到! 陆凌峰立马从车库取出车来,开心的系上安全带。 发动车子,就朝着那个小渔村飞速驶去。 …。。 陆凌峰离开这里也快有十年了。 当年,他的爸爸在外地上发展的事业已经如火中天的时候,他就跟着爸爸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难忘的美丽故乡。 离开这里以后,他们就一直在公司住了。 后来,随着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他的爸爸又在外面买好了房子。 公司的事情那么多,爸爸的工作又那么忙,在另一个城市里按了家以后,他们自然就没有时间再回到故乡了。 没有想到呢,这一别就是十年啊! 整整十年呢! 陆凌峰没有想到过十年以后的自己又会重新踏上这块土地。 当初离开这里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少年读书郎;而今,他已经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强大男子汉了。 时间,走得可是真够快的。 一路上,他就听着汽车音响里传出来的那首歌曲,静默着… 终于,再次看到了家乡的海域,踏上了家乡的那片海滩。 一阵海风掠过,惊起了远处的几只海鸟,似乎在那里发出悦耳的鸣叫“寄,寄,寄”…陆凌峰却把那些声音幻听成“记,记,记…” 海鸟是否在提醒他该记住这里的一切呢! 海风拂过他的面容,吹乱了他的思绪,模模糊糊地,他想着那天自己的手无意间碰到了雨涵的刘海,见到了那块让他刻骨铭心的伤疤。 那块伤疤,根本就是他的杰作啊!是他在秦雨涵的身上留下的印记呢!他当然不会忘记。 他也不会忘记因为那块伤疤,自己被父亲狠狠揍了一顿,最后还是秦伯伯出面制止,才避免了自己得到更严重的惩罚。 虽然,最后,他还是因祸得福,因为把那个小海螺经过一番加工之后,反而让那只该死的肇事的小海螺成了秦雨涵的心爱之物。 秦雨涵非但没有来怪他,也没有来怨他。 相反地,还因为那个小海螺的特殊意义,让她对他越来越友爱越来越信服越来越依赖越来越崇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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